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精神,学院开展重修工作。此次参加报名的重修人数较多,累计重修人数达2000多人次,为保证学院重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修范围
1.在校生可重修本学期以前未获取学分的任意4门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
2.往届生(学籍在有效期6年内且已缴清学费的2015、2016、2017级学生)可重修未获取学分的任意6门课程(含公选课);
3.在校生可在下一轮公共选修课开设时继续参与选课,往届生公共选修课重修由教务处安排参与相关网络平台课程学习的方式获取(转换)学分。
二、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申请重修的学生随下一年级参与对应课程的课堂教学活动。
2.自学重修。申请重修的学生通过课程资源平台开展自主学习,主动向答疑教师请教答疑,按时完成答疑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3.在校生原则上须跟班重修,如重修科目与当前学期课程教学存在时间冲突或本学期未开设该课程,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往届生原则上采取自修的方式参与课程重修。
三、重修课程开展
1、学生在线填写《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于3月24日前完成申请表填写并提交学院审核。申请表中的课程信息要求参照AIC系统准确清晰填写。如未按规定申请课程重修、未按要求填写课程信息的学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
2、在校生原则上须跟班重修,如重修科目与当前学期课程教学存在时间冲突或本学期未开设该课程,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往届生原则上采取自修的方式参与课程重修。
3、重修工作安排
(1)自学重修
1)根据学生反馈的重修申请汇总表,针对选择自学重修的学生,学院将对每门课程指定答疑老师,答疑老师建好课程资源(职教云、超星等)供学生自学,建好交流群(QQ、微信等)供交流答疑,采取多平台、多形式、多元化的方式做好重修教学工作。
2)学生以“姓名+班级+学号”实名制加入教学班(群),联系答疑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学习、交流互动、考核评价。
3)答疑老师适时发布任务、组织答疑,做好讨论、答疑等活动记录。线上线下答疑(互动)考勤低于10次的,答疑教师可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
(2)跟班重修
选择跟班重修的学生,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课情况安排进入相关班级跟班学习。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考勤及个性化帮扶指导;学生应按时按要求上课、作业;学生考勤低于该课程学时数二分之一的,任课教师可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
四、重修考试
1.重修考试原则上安排学生参加期末考试(特殊情况,经报批后可单独组织重修考试)。
2.重修成绩按照学院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五、重修课程考核要求
重修课程应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开展,自学重修要求答疑教师每周集中答疑不少于1次、每周集中考勤不少于1次,考勤总次数不少于10次,且学生在教学(职教云、超星等)平台上自主观看视频等课程资源签到次数不少于10次,方可参与课程重修考试。
学院将加强对重修课程的管理,将课程重修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将定期组织听课、检查,保障重修工作的正常进行。